学院本部2021级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按照实习计划,毕业实习将于2023年10月20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结束前由实习单位做好总鉴定,并于实习结束后10月25日前将《毕业实习鉴定考核表》和《毕业生登记表》交至继续教育部。
1.《毕业实习鉴定考核表》封面须粘贴相片,内页的“自我鉴定”由学生本人用黑色水笔手写(不得打印粘贴),“实习医院鉴定”(“实习单位总鉴定”)的评语、总评成绩和日期须由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登记表》使用黑色水笔填写封面,内页的“贴相片处”须粘贴相片(注:①《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只需填写封面(学习形式为业余)及内页的第一至二页,第三页至第五页全部留空,无需填写和盖章亦无需填写或粘贴成绩单,届时成绩单由学校统一打印装进学生档案袋;②填写内容参考附件1的填写说明)。
二、缴交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部(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12栋一楼,进大门后往右边直走)。
三、缴交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四、联系电话:0754-88900219。
特此通知。
附件:
1.实习资料填写说明
汕头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