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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人高等教育2021级专升本、专科学生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医学院本部)
2023-05-10 17:34:47   

 

成人高等教育2021级专升本、专科学生: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成人高等教育2021级专升本、专科学生将进行毕业实习,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方式:半脱产。

二、实习时间:2023年6月19日-10月20日(共18周)。

三、实习科室:

内科(6周)、外科(6周)、妇产科(3周)、儿科(3周)

四、实习单位:原则上学生在原单位实习;原单位无法完成实习的,由各位同学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单位后,请提供实习单位管理部门(科教科、医务科或护理部等)出具的《实习接收证明》(模版见附件)。

五、实习带教费:附一院、附二院、肿瘤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眼科中心、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由学院统一拨付实习带教费。学生如果在上述医院以外的单位实习,其实习带教费由个人先行垫付(标准为300元/人),待实习结束后将《毕业实习鉴定考核表》《毕业生登记表》一起交至继续教育部,由继续教育部凭上述资料向财务部门报销实习带教费返还各位同学。

六、工作安排:

1.请于6月16日前自行联系确定实习单位,6月19日起到实习单位实习,并于6月30日前完成“汕大医学院成教2023年学生实习调查”(https://wj.qq.com/s2/12291020/e414/)的信息填写并将《实习接收证明拍照后上传请务必认真填写银行账号和所在银行的开户支行名称,以确保实习带教费能顺利汇入。

实习问卷二维码.png

2.请于6月16日前实习组长自行安排时间前来继续教育部领取《毕业实习鉴定考核表》、《毕业生登记表》《实习计划》领取地点: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进大门后往右边直走,12栋一楼继续教育部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实习结束前由实习单位做好总鉴定,并于实习结束后,10月30日前《毕业实习鉴定考核表》和《毕业生登记表》交至继续教育部(注:《毕业实习鉴定考核表》封面须粘贴相片,内页的“自我鉴定”由学生本人手写填写,“实习医院鉴定”(“实习单位总鉴定”)的评语、总评成绩和日期须由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毕业生登记表》使用黑色水笔填写(“贴相片处”须贴相片,填写内容参考附件2的填写说明

3.简单流程: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填写实习调查问卷→领取《毕业实习鉴定考核表》、《毕业生登记表》和《实习计划》进行18周的实习和考核鉴定→上交实习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实习接收证明有关说明和模板.docx

附件2:实习资料填写说明.doc

 

 

汕大医学院实践教学与继续教育科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