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大医学院各单位:
根据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大医(2010)10号文件:“关于汕头大学医学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精神,医学院成教部承担组织培训,为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的需求,现将开展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文件规定
1、根据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每人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才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函[2009]2084号文件:关于汕头大学医学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请示的复函:汕头大学医学院2009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的继续教育。
3、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9]174号文件: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依据以上文件,汕大医学院和各附属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和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的培训,才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二、培训目的
组织培训,促使专业技术人员拓宽知识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医学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培训对象:汕大医学院和各附属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形式:采用自学、集中面授、专题讲座,集中开卷考试的形式。
五、培训教材:统一使用中国行政学院出版社《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和中国人事出版社《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
六、培训地点和时间
1、培训地点: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大医学院院内。
2、培训时间:6月至8月完成培训。
七、收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培训20学时60元,教材费28元;《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培训24学时72元,教材费 22元。
八、培训结业:学员参加培训及考试合格的,发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证书,作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公需课的重要依据。
九、根据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大医(2010)10号]文件的通知,截至4月15日已报名要求参加培训的人数较多,请未报名的,可在2010年5月31日前补报名,以便统筹安排公需课程培训。
十、联系方式:电话:88900272,汕大医学院成教部卢老师,林老师。
汕大医学院成人教育部